協合新能源建立了社會責任和環境保護的組織體系和管理體系,涵蓋從董事會、管理層到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的各個層面,并通過實踐不斷檢查和完善,為貫徹企業理念提供組織和體系保障。集團董事會負責全面把控集團環境、社會及管治(Environmental, Social and Governance, ESG)戰略方向,全面監督ESG事宜并對ESG事宜最終負責。
ESG委員會
評估和確定與ESG相關的風險和機會;確保設有適當和有效的ESG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;制訂ESG管理方針、策略、優次及目標;就ESG相關目標定期檢討集團ESG表現;審批ESG報告及相應的披露資料。
ESG領導小組
協助集團ESG委員會開展工作,并向其匯報 ESG 工作相關事宜;指導并監督ESG具體工作執行情況,聽取執行小組匯報。
ESG執行小組
在 ESG 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和推進ESG 各項具體工作。